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安县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隆安县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67号文批复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隆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5] 33 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隆安县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项目投资94.21万元。
2.2 项目编号:GXZC2015-G3-0007-BN
2.3 招标范围:隆安县山洪灾害调查服务项目:水文基本资料收集处理、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社会经济调查、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历史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危险区调查、沿河村落沟道控制断面测量。详见附件1《南宁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2.4 服务周期:
(1)所有调查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并提交合格调查数据并通过审核。
(2)须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免费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
2.5 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1)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⑶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水利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月17日至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7楼)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意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如下文件(以下证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并要求提供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9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安县水利局
地 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
邮 编:532799
联系人:梁宇银
电 话:0771-65220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七楼
邮 编:530023
联系人:李海军
电 话: 0771-5739997
传 真:0771-5739990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3945129
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71-6531019
招标人:隆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百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