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已由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发(2013)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龙州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CEITCL-GX-CZGC-150766
建设地点:龙州县城东区
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0层,建筑高度48.9米,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9339.7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21.3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8.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960.046万元
要求工期:372日历天,定额工期 4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通风空调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在建或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到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处刷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 0771-881242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公安局
地址:广西崇左市龙州县西街88号
联系人及电话:朱国振0771-8815510
招标代理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生活区)9号楼A座202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 13086789198
招标人:龙州县公安局
监督单位: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