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泰市岳家庄乡大良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岳家庄乡大良峪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岳家庄乡大良峪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31-1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岳家庄乡张家村等10个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项目设计报告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设十个标段。

第一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田块1、3、5、8、9、12、13、15、17、19、21、22、23、24)、灌溉与排水工程(蓄水池9座、新建大口井8眼)、防护林工程;

第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田块2、4、6、7、10、11)、防护林工程;

第三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田块26、27、28、29、30、35、38、42、43)、灌溉与排水工程(蓄水池8座)、防护林工程;

第四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田块14、16、18、20、25)、防护林工程;

第五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田块31、36、37、50、51、55、58、59、61、62、63、64、66、67、68、69、70、71、72)、防护林工程;

第六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田块32、33、34、39、40、41、44、45、46、47、48、49、52、53、54、56、57、60、65)、防护林工程;

第七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集水窖107座)、渠系建筑物(生产桥3座、板涵13座、双管涵5座、斗沟过田间道管涵3座、斗沟过生产路管涵27座、农沟过田间道管涵3座、农沟过生产路管涵29座、斗沟进地管涵220座、农沟进地管涵450座)、防护林工程;

第八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衬砌斗沟12174.56 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4m宽田间道5133.3 m)、防护林工程;

第九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衬砌斗沟2874.37m、斗沟3622.24m、农沟30951.06 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4m宽田间道4973.6m、3m宽生产路33162 m)、防护林工程;

第十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东沟上水库护坡、陈家山水库护坡、桃花峪水库护坡、涝北水库护坡、石马沟水库护坡、东沟下水库护坡、东沟水库护坡、大山峪水库护坡、洼拉沟水库护坡)、防护林工程。

每个合格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14.645316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63.093737万元;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43.962173万元;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7.619084万元;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21.100831万元;第六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5.507646万元;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44.531013万元;第八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91.301903万元;第九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46.368485万元;第十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2.1643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岳家庄乡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董和庆    

电    话:135628463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北首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5年8月7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