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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小学教学乐器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小学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小学教学乐器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K15D158A0392Z-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小学教学乐器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38.9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乐器

一批

38.96万元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5.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3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4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87日起至20158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827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714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392-1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郭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江小姐

电话:

020-87685501

电话:

020-87671545

传真:

020-8768520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10070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李燕玲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江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768782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7671545

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帐号:

7120 5774 1941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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