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15-C438]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5-C4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5-C43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保洁服务 一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持有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三级或以上(不含暂定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或有关部门核发的清洁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附件8);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已经成功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相关注册操作见我中心的通知http://www.cngpc.com/view/staticpags/zytz/ff8080814a66a2f7014b5cc6996d24d1.htm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会员)需要在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cngpc.com/)登录后报名,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投标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 15:00~ 15: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 15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飞 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756-2538243 电话:0756-2612350 13809806010
传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华路166号
厦201室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25382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