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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教育局特殊教育设备设施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宫市教育局特殊教育设备设施购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FD1508-NGJYSG

采购人名称:南宫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南宫市东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明胜  0319-526619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建设大街交口南行200米路东师大科技园A7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00096198   15232152123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康复教学

项目实施地点:南宫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须提供:①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③多媒体多感官教室、特大功率助听器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产品制造商与其产品代理商不得就同品牌产品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投标方资格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否则将导致该品牌各投标方资格均无效(同一品牌不同型号产品可参与项目)。

3、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不接受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要求中第2项要求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 7-2015813日的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8271500

开标时间:20158271500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泽辉

联系方式:15200096198   15232152123

传真电话:0311-6905301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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