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边防检查站圆拱型双连栋温室建设及栽培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边防检查站 圆拱型双连栋温室建设及栽培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边防检查站 委托,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对 圆拱型双连栋温室建设及栽培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56号
2、项目名称:圆拱型双连栋温室建设及栽培
3、招标内容及要求:圆拱型双连栋温室建设及栽培,详见项目一览表及第二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95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4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与大多数是5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投标人须以 现金或电汇 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文件第三章第12条规定处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5年8月14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约定。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31日下午15:30 (北京时间),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开标室。
12、本项目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边防检查站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火炬工业区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傅警官 联系电话:13506960694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项目部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