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八公桥镇人民政府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HLHN-2015-131
1. 招标条件
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经濮县财【2015】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及村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BJHLHN-2015-131
2.3 工程位置:濮阳市濮阳县五星乡、郎中乡、八公桥镇、胡状镇、梨园乡
2.4 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及村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投资金额:约318万元
2.6 工 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2.9 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村内道路、文化大院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共分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五星乡七王庙文化大院,东八里村、石佛营村道路;
第二标段:八公桥镇大山村文化大院,窦寨村、北靳寨村、贾寨村道路;
第三标段:胡状镇炉里村路灯、文化广场,插花庙村、胡马羨村道路;
第四标段:郎中乡高寨村水泥混凝土道路、前赵屯村水泥混凝土文化广场,梨园乡大兰溪村道路。
2.10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第一标段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
3.3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有市政专业的岗位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
3.4 财务要求:提交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业绩要求:企业2012年以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6 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 资格审查
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及社保,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2012年以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的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能成为本项目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多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推荐为控制价金额最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招标资料的领取方法
5.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其他材料。
5.2 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银行回单(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标段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八公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617393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3-8085789 18639304606
邮箱:henglep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