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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灵溪镇2015年度城区洁净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2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  灵溪镇2015年度城区洁净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10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片区范围)

1

第一片区

(南片保洁区)

1

549.2443

1)东至江湾路(不包含);

2)南至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

3)西至灵溪桥头(包含)、镇一小路(包含);

4)北至河滨东路(包含)、河滨西路(包含)。

2

第二片区

(北片保洁区)

1

516.4047

1)东至华侨路(不包含)、对务北路(不包含);

2)南至塘河;

3)西至城中路(不包含)、城中北路(不包含);

4北至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江湾北路红绿灯至老行政审批中心(含参茸市场和嘉恒家具广场)。

3

第三片区

(中片保洁区)

1

508.5741

1)东至站前大道(包含)、龙渡路(不含渡龙桥);

2)南至环城南路(包含,人行道边界外延2米)、鱼塘口小区(包含),东南以灵炎线为界(不包含灵炎线);

3)西以华侨路(包含华侨路)为轴,北上首左拐(含左拐建兴东路)至对务北路(包含对务北路,宫后陈小区),以五垟河为界,南下首左拐(含左拐河滨东路)至江湾路(含江湾路)。

4)北至新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4

第四片区

(西片保洁区)

1

496.9008

1)东至城中路(包含)、城中北路(塘北路至沪山路段,包含城中北路);

2)南至肖江塘河;

3)西至城西南路;

4)北至新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5

第五片区

(东片保洁区)

1

400.3602

1)东至苍南大道(包含)——渎浦路(包含)——新人民医院门口(全部包含)——疾控中心桥头(含疾控中心);

2)南至学士路(包含)——玉苍路(包含)——会展路(建成全部包含)(以屠宰厂为界)(不含下汇周村)——体育场路尾(包含)—渎浦路尾(包含);

3)西至站前大道(不包含);

4)北至新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包含苍南高速口收费站)。

备注:银泰范围已在东区图纸中包含,必须保证环卫作业,因中心湖未移交,不包含人工湖两岸及中心广场。

6

第六片区

(工业保洁区)

1

175.3021

1)东至天籁村桥边(平阳界)——涌金路(包含)——园区大道(以华山村宗祠为界)(包含)——华山村(包含温州市易欣实业有限公司前路);

2)南至灵宜线(不含灵宜线)——平水桥村(包含)——华山村(包含);

3)西至苍南大道(不包含)——人民大道(不包含)——渎浦路(不包含);

4)北至新104国道(含新104国道两侧非机动车道)。

备注

1、本项目按照采购预算从高到低依次分为六个标项(片区),为了确保各标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本项目六个标项将依次确定六个不同的中标人。并规定:(1)投标人如在前一个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后续所有标项的片区报价文件不再开启评审,其已公布的后续所有标项的片区生产作业方案得分自动取消,后续所有标项在进行最终得分汇总和排序时不再将其列入。(2)投标人如某个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自动取消其在前序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前序标项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据该标项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自动递补,如递补后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标项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相同时则继续递补,直至不同为止,如递补后家数不足,则该标项不再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2、本招标文件对各片区范围描述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图纸为准。图纸随招标文件提供。

3、第五片区(东片保洁区)和第六片区(工业保洁区)要求实现大面积机械化清扫,第一片区(南片保洁区)、第二片区(北片保洁区)和第三片区(中片保洁区)要求实现部分机械化清扫,第四片区(西片保洁区)因道路限制对机械化清扫无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特定资格条件: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卫生保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不包括大楼保洁等建筑物内部保洁);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5862015814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3、标书售价():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919:30

七、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591日,9:30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项2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项3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项4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项5保证金: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标项6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现金缴款单等现金形式)

  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开户行:工行苍南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331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867927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采购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577-59921795

7、集中报名联系人:周昌军,联系电话13695715306(行政网68530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昌军、谢武剑(13857110281

联系电话:0571-85830297

传真:0571-85830295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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