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733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
招标公告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 8 月 06 日至2015年 8 月 12 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733号
- 项目名称: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项目
- 招标内容:
包号 | 服 务 名 称 | 数量 | 备 注 |
A | 横海大桥改造工程航标设置服务 | 1项 |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后附项目内容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项目预算:245820.80元。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投标人必须具备航道主管部门颁布的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资格。
-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8 月 06 日至2015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在东莞市参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航道主管部门颁布的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570000912000035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金古支行
注:1)、此账号只受理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购买费用,不受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 、邮寄标书只限已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联 系 人: 黄先生 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 投标时间:2015年 8 月 28 日上午10:00—10:30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28 日上午10: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将询问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19点”要求提交。
-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69-23164455
联系人:黄先生 黎小姐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邮政编码:523109
传 真:0769-23166677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b) 投标人必须具备航道主管部门颁布的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资格。c)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d)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6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间好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工0769-220832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间好0769-23164455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