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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1.3

招标编号:FHZB-150701-123

1.4

采购预算:1821.1147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安保系统建设工程 184.1197 0.0000 184.1197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数字法庭信息化建设工程 1636.9950 0.0000 1636.9950
1.5

该项目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A包:数字法庭信息化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包:安保系统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其他条件:A包: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过渡期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独立企业法人亦可报名);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高清庭审主机、SDI摄像机、庭审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含软件模块)、证人保护仪、网络存储、安保摄像机、高清便携式庭审主机)的合法有效授权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B包: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过渡期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亦可报名);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智能摄像机、高清红外智能球式摄像机、高清拼接屏、网络集中存储、屏幕综合管理平台、公安网网络报警转发传输设备、中心存储管理平台一体机、综合管理平台)的合法有效授权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A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确认单。B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确认单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8月07日起至201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售价:每套3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56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安保系统建设工程 36000.00 2015年08月24日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法庭及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数字法庭信息化建设工程 320000.00 2015年08月24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7日8:302015年08月27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00 

 

(4)开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15:00

 

(4)评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强

  联系人:

贲泓量

  电话:

 

  电话:

0411-39788805

  传真:

 

  传真:

0411-397888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16826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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