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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和板芙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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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和板芙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和板芙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 8月1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XZS15030。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和板芙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个项目包:
01包: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实验室设备
02包:中山市板芙镇板芙中学实验室设备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01包采购预算:¥371,004.00元,02包采购预算:¥146,616.00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交付使用时间: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有教学设施或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4.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08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
6.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6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②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⑤购买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下午2:30~3:0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下午3: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下午3:0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第一中学
联系人:赖老师
电  话:13715682215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板芙中学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1892536379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
联 系 人:陆小姐
电    话:0760-88796698
传    真:0760-88796699
电子邮箱:gxzb_zs@qq.com
十六、招标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媒体发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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