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芝田河北孙桥工程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芝田河北孙桥工程监理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TSQ2015-182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5-182
项目编号:CFCG2015-06-06-2
2.2 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山区芝田河北孙桥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孙村
计划工期:9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北孙村桥的拆除及新建工程阶段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施工预算控制价为:679488.6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B栋中区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孙村村民委员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孙村
联 系 人:李书记 电 话:1350538518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B栋中区1101室
项目经理:吴明明 电话/传真:0538-8231796
电子邮件:taianchf@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广生泉支行
账 号:1001854977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