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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及站点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及站点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20702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东路3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衡水市桃城区、枣强、故城、饶阳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及站点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建设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对现有整车静态精检称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搭建网络传输系统,部署称重检测程序,称重数据的自动实时上传,实现超限检测站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6、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7、所投弯板动态汽车衡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原生产厂家2年售后服务承诺函;8、原生产厂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履行国内同类合同过程中无不良信誉情况,项目验收均达到甲方要求,在国内无同类项目不良施工记录证明;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0、企业简介。(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起止时间:2015872015813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截止时间:2015827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7午9时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18003189616    庞立涛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冯晓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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