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植保植检站农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许昌市植保植检站的委托,就“许昌市植保植检站农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许昌市植保植检站
二、采购编号:YZCG—G2015184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 20克/袋 | 40000 | 袋 |
2 | 2.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 | 200克/瓶 | 20000 | 瓶 |
3 | 40%氧乐果乳油 | 300克/瓶 | 5000 | 瓶 |
4 | 20%氯吡·苯磺隆可湿性粉剂 | 40克/袋 | 20000 | 袋 |
5 | 44%三唑酮悬浮剂 | 20克/袋 | 20000 | 袋 |
6 | 40%戊唑·多菌灵悬浮剂 | 40克/袋 | 20000 | 袋 |
四、农药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农药“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
3、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2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证(两份)、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三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劳动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联系人: 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 0374—2076770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