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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政府延安路32号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3: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中山区政府延安路32号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HZB-150710-140
二、招标内容:
办公楼物业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预算:3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四)近三年(2012年7月1日起至开标日)投标人具有类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至少两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一个业绩);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大连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备案证书》) 。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5年8月7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物业管理资质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本企业物业经理岗位证书原件或本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师资质证书原件、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外地投标人需携带注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备案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十、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宇 、贲泓量 电 话:0411-39788333、0411-39788805
传 真:0411-39788803-0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 账号:80320120900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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