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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凌云县玉洪乡岩佃村田坝农田整治项目等9个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0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 凌云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凌云县玉洪乡岩佃村田坝农田整治项目等9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凌云县玉洪乡岩佃村田坝农田整治项目等9个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118-DY

  建设地点:凌云县泗城镇、加尤镇、玉洪乡等9个乡镇

  建设规模: 本工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凌云县加尤镇那梭水库片区、加尤镇央里、玉洪乡岩佃村田坝农田整治项目;

  Ⅱ标段:凌云县朝里乡羊囊村那桃、伶站乡坡帖、逻楼镇祥福村宏福屯拉湾、沙里乡弄利、沙里乡弄塘村四岭屯、泗城镇那合村那燕等五个片区农田整治项目。

  合同估算价:350万

  要求工期: 60 日历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修建支渠、机耕生产道路、挡土墙、过路涵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优先考虑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竞标

  3.3 一家投标单位只能针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进行报名及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报名。 0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06 日至 2015 08  12  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如下材料,请于 2015 年 08 月 06日至 2015年 08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购买招标文件。(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只需提供复印件);(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缴纳时间为:2015年1 -6月份);(8)介绍信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出具,且注明项目名称、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9)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10)近三个月依法完税凭证或申报表复印件;(11)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注:以上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交代理单位备案,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核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08  26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 10  00 分,地点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08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6  10  00 分在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9.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不少于投标报价的1%缴纳(需足额缴纳)

  7.2投标人应于 2015 08 18 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457626101018010023275。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网站上发布。

  

11.代理业务咨询

 

  咨询联系人:黄庆兰

  联系电话:18077693623,0776-2983128(传真)

  邮编:533000

                                                  

  凌云县国土资源局         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08月06日             2015年08月06日                        201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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