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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彭家河(日照监狱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0: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市东港区彭家河(日照监狱段)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东港区彭家河(日照监狱段)治理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港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彭家河(日照监狱段)治理工程施工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东港区彭家河(日照监狱段)治理工程施工,包括拦河坝、排洪沟护坡、消力池、污水检查井等的工程施工。

3、项目编号:WT-DGCG2015-86  

4、项目控制价:174.9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0806日至2015年08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资格,下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于2015年082609:30 ,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楼第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港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杨祥林

联系电话:0633-32219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慧

联系电话:0633-2295568

邮 箱:sdqx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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