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政府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5079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政府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府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招标内容:长春市二道区政府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入围单位招标;
3、招标范围:项目调研、编制实施方案、拟定项目合同(协议)等具体文件、协助完成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制定谈判策略和方法、商务谈判、协助合同(协议)签署、中期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物有所值评价、合同变更、终止咨询等,具体咨询内容在项目咨询合同中明确;
4、入围数量:5家;
4、服务期限为:二年;
5、服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是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熟悉PPP政策、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商,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2)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建筑节能、水环境治理、城市职能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3)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3.财务要求:近两年(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6月)内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的业绩至少一项。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在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6月)内有已完成的类似PPP(含PPP、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项目业绩;投标人所组建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组成员要求专业配置合理,且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
2、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
3.)参加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公开征集的申请书(见附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原件备查。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431-84646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东
电 话: 0431-80668172 15843102099
监管单位:长春市二道区采购办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8465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