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2015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2015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CD-1507-093)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2015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20150721-001550。
2. 采购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投标报价不能高于其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月(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5. 采购内容:灭蚊、灭鼠、灭蝇、灭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消杀或除四害;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区爱卫办加盖公章的服务人员备案表。
4.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 (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6日起至2015年8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4.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文件时间:2015年8月26日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5时00分。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5时00分。
4.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1353957766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