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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丹江口库区“清源号”公务用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0: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丹江口库区“清源号”公务用船改造项目已由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复淅川县航运服务中心为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需对“清源号”公务用船进行改造,改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适用性方面进行8项改造;2、美观性方面进行2项改造;3、环保性方面进行3项改造,还包含船艇改造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具体改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内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船舶制造、修理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等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近五年来须具有类似的船舶维修改造和修理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应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6 日至2015年8月12 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简单装订,散页拒收,原件备查(查验后退回)。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航运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15138401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77-61167899  0371-659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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