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受理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入围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受理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入围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8-0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受理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317、档案编号:FHZFCG(2015)080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采购项目: 1.招标用途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验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检测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购买:自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24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联系电话:0574-87179079,传真号码:0574-87179089) 2、交易中心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2日16时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2015年9月2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袁女士0574-88907617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唐先生0574-87179081 交易场所联系人:罗女士0574-885898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