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关于“董周乡武庄村道路工程、沈庄生产桥及闫河村漫水桥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关于“董周乡武庄村道路工程、沈庄生产桥及闫河村漫水桥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鲁山县董周乡武庄村道路工程、沈庄生产桥及闫河村漫水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LZC2015-Ag104
2.2项目名称:鲁山县董周乡武庄村道路工程、沈庄生产桥及闫河村漫水桥建设项目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鲁山县董周乡,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鲁山县董周乡武庄村道路工程、沈庄生产桥建设;第二标段为:鲁山县董周乡闫河村漫水桥建设。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 持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5年01月-07月份工资单);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年01月-07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不同标段进行投报,但每个标段应配备不同的建造师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请报名人于2015年08月06日至2015年08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2日下午17:30时)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工资单、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贰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563822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