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庆云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第三、五标段)二次公告
山东庆云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第三、五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庆云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庆云县东环路东侧康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设备为自卸车1台(运输污泥及辅料),加药机1台(自动加入可降解絮凝剂)。
2.2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2 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第三标段:自卸车;
第五标段:加药机;
2.6 项目编号:SDTG-ZB-2015075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1)投标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拟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天然气公司东临冠达时代商务楼317室)报名。
4.2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新版);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代理商提供拟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2015年07月29日及以后,一经提交,上述人员不得更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天然气公司东临冠达时代商务楼31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不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8月25日15点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853437018 电子邮箱:1385343701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8905349885/0534-2102912 电子邮箱:18605349787@163.com
监督部门:庆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366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