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金河校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招议标公告
中州大学金河校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议标,现将公开招议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州大学金河校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15年新建学生餐厅:一层: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基本大伙);
三、招标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中标的原则。
四、投议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从事经营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食堂两年及以上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业绩和合同作为报名及考评依据);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以投标方经营的食堂主管单位开具的近两年无食物中毒、火灾、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的情况证明为考评依据)。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拱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服务意识,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
4、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中州大学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员自行招聘,食堂及窗口不得转租,依法经营,独力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的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
(6)投标人从事经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两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由招标方审验后,投标方收回。
2、报名时需由投标方提供2-3家现经营项目(必须由投标方独立经营),供招标方进行选择考察。待实地考察时,由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方具体考察地点。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事实不符,取消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自2015年8月 5日起至2015年8月7日止,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
联系方式:中州大学后勤管理处食宿管理科
联 系 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371-68229875
手 机:13526792619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中州大学办公楼C412房间
监督电话:0371-68229805﹙校纪委﹚
六、招议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方需持法人委托书现场领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招议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中州大学办公楼A座四层403会议室。
3、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5、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饮食安全保证金,委托经营期满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
③投、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
4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材料的。
中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