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关于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己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82号
2.3项目概况: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投资约57万元。
2.4项目地点:南曹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
(1)施工标段: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 3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到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报名。
4.2报名时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无在建承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5.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6915 7422 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711669
招标代理: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3305688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本招标项目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己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82号
2.3项目概况: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投资约57万元。
2.4项目地点:南曹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
(1)施工标段:管城三中广场升级改造配套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 3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到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报名。
4.2报名时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无在建承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5.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6915 7422 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711669
招标代理: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3305688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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