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教育局的委托,拟对栾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LCCG【2015】29号
二、招标项目:栾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采购的食品为优质大米、优质小麦面粉、优质非转基因植物油
四、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覆盖栾川乡、庙子镇、重渡沟管委会、合峪镇、赤土店镇、石庙镇、特殊教育学校等所有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约12500名学生(结算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第二标段:覆盖潭头镇、秋扒乡、狮子庙镇、白土镇、三川镇、冷水镇、叫河镇、陶湾镇所有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约13500名学生(结算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服务期:优质大米、优质小麦面粉、优质非转基因植物油供货期均为一年
七、质量标准:国际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4、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中的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相同);
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绿色无公害产品标识、非转基因产品标识以及其他行业管理规定的资质许可等相关证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每家投标企业可选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整,下午15时至18时整;
报名地点:栾川县民政局西万信担保三楼
招标文件费:300元/标段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栾川县广电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栾川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863885550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79-66661669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