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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51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电教设备

教学设备

教学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⑤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835373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连江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老师 13809521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1- 8353738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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