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公安局院内。
招标编号:TLZX2015-0117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大门及门卫房、信访接待大厅、实体围墙、铁艺围墙、路面及场地硬化、室外给水管网、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化粪池、消防管道及消防水池建设,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该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无行贿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3.5 ①、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的六大员上岗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5 日至2015年 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电厂南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11号楼1206室)报名;
4.2 报名时须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如下证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③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④六大员上岗证书。 ⑤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参加报名)、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社保缴纳证明。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恕不邮购;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 8 月 5 日至2015年 8月 11日。
注: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3137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339234036
2015年 8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