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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北起S329省道与老204国道交叉路口西南侧,西止射河南路,绿化养护面积679947平方米,主要管样内容为:对范围内的行道树、乔木类、灌木类、球类及草坪的管养。采购预算价816.13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包括阜宁县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包工包料。

一标段:S329省道与老204国道交叉口西南侧以南至北京河北、北京路及北京河北(S329至施陈线段)、苏州路(S329至施陈线段)地段绿地,养护面积153355平方米,采购预算价191.85万元;

二标段:北京路、北京河北及苏州路(施陈线至厦门路段)、济南路(老G204大三角至济南路南延)地段绿地,养护面积221736平方米,采购预算价244万元;

三标段:北京路及北京河北(厦门路到上海路段)、上海路(长春路至渔深河大桥)、香樟园(太原路至苏州路段)地段绿地,养护面积169811平方米,采购预算价194.43万元;

四标段:北京路及北京河北(上海路至射河南路段)、苏州路(济南路至北京路段)、海棠园(香港路至长春路段,天津路西侧绿地)地段绿地,养护面积148045平方米,采购预算价185.85万元;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管养期:三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方绿化养护管理相应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每标段均为:三级(含)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每标段均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原件,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小型项目管理师和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154月至 20156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还必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覆盖上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8、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85日至2015811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特别提醒:

    1、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82709: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827 09: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当年养护费经计算确认后,于当年年底扣除罚金后结清全年养护费用的80%,三年养护期满,按招标内容结束并经审计后,退还剩余养护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

联系人:     联系话:13651571696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五 年 八 月 五 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2015年北京路及周边绿化管养项目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63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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