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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2: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                桂水规计〔2015〕67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  122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融水县。

2.2工程规模: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

2.3 招标编号:LJSN001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导流隧洞进出口工程、导流隧洞进水塔工程、导流隧洞洞身工程、导流明渠工程等(石方开挖约22万m3,以爆破为主)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09 15日,完工日期为2016  0715日,计划工期300天(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完成工程验收后,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以来具有承担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开标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5人员要求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地质专业。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证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一名监理人员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服务的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 8月17 日至 8 21(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审验。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 8 21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年 9 7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柳州市弯塘路26号

邮 编:545001

联系人:贺工

电 话: 0772-2800936

传 真: 0772-28006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邮   编:510610 

联系人:孙工、李工

电   话:020-38937330

传   真:020-38811355

电子信箱:ssg555@126.com 

网   址:http://www.gdhhgroup.com

 

招标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一 五 年  八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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