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节能减排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
节能减排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的委托,对“节能减排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
采购人地址:昌平政府街5号
联系电话:010-89718976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联系人: 商工 王工
电 话:010-69713269
传 真:010-69713269
3. 招标范围: 卫生间原有小便器、大便器拆除、新型节能型用水器具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7)具有叁级或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
8)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施工程。
5、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B本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6)建造师无在施工程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盖章复印件;
7)节能产品厂商对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8)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6、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0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套500元;如需招标文件格式电子版,每份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