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信息产业促进专项委托项目(GXTC-1516042)招标公告
1、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124.61515 万元,超出本项目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招标内容:2015年度信息产业促进专项委托
3、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的条件:
3.1投标人应为:
3.1.1. 投标人需在北京地区有服务机构、固定办公场所、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相应的工作保障措施(需出具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3.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购买标书时务必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1号如家酒店(花园桥店)7层会议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佟丽崎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1-508
传 真:010-68464202
E-MAIL:zhaobiao4bu005@126.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8311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