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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4: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就“物业管理项目” 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SYGS2015CG044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公司1家。物业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作;局内接待服务工作;数据录入工作;张士税务所的食堂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分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沈阳地区内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资质证明。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5852015824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1330--1630(公休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每个投标人须于20158241600前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2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收款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3301005609264002802

联系人:左天彪

联系电话:024-25373203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36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天彪

联系电话:024-25373203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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