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高级人才公寓一期活动家具招标公告
受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就横琴新区高级人才公寓一期活动家具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载明为准,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的,应提供相关的工商网站查询页面)。
2.供应商须为所投家具制造商,具备相应的生产厂房及设备[须提供家具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厂房的房产证明,若厂房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以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载明为准);②提供自有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生产设备至少包括:推台锯1台、手拉锯1台、热压机1台、全自动拼缝机1台、全自动封边机1台、木工铣床1台]。
3.供应商近五年(发公告之日往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四星级以上(含)酒店家具业绩,提供酒店星级证明文件、供货合同(供货合同应为供应商与相应的酒店签订)及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业绩规模及时间以合同载明为准。
4.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绿色环保产品类相关证书。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玖仟壹佰贰拾捌元整(¥2,649,128.00)。上述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总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第1、3项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五、未报名或未通过采购人现场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在本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无《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人: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荣 办公电话:0756-6316820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邮政编码:519015
联系人:李明,电话:0756-3361205,传真:0756-3361190
日期: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