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夏集乡2015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邓州市夏集乡2015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已由邓州市财政局以邓财【2015】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邓州市夏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夏集乡2015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ZYZB-[2015]-0709
2.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建设地点:邓州市夏集乡
2.5 招标范围:以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 2012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得有行贿记录(开具证明的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5日至2015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邓州市工商银行八楼)。
4.2 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五大员证书、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具有2012年8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800元每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夏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8387501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63896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