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HYZB-2015-39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HYZB-2015-391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寇利 联系方式:0335-705815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郝爱华 0335-369219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咨询服务 |
服务范围: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拟订ppp项目合同等咨询服务,职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3、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4、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 5、拟订ppp项目合同 6、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及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等服务 |
服务期限: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始,至采购人与社会资本方签署正式合同止 |
项目实施地点:卢龙县城区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包括: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拟订ppp项目合同等咨询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A4纸加盖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
联系方式:13730333245 |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hdggzy.gov.cn:8080) |
备注: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包括: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拟订ppp项目合同等咨询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寇利 联系方式:0335-70581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爱华 13730333245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