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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项目PPP模式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项目PPP模式(项目编号:0835-1501B67N0451)已纳入梅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67N0451
二、项目名称: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项目PPP模式              
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5.6亿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约4.1亿元(含前期工作费、管线迁改费、工程建安、不含融资费用)。
四、工程概况: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芹洋片区,工程起点位于S223线与学子大道相交处,途径芹洋横一路、芹洋横二路、安置区,终点位于S223线220千伏梅江东变电站旁。路线总长约3493米,总宽66米,是芹洋半岛的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项目建设含道路、下穿隧道、水沟(雨污分流体制)、地下综合管沟、交叉口渠化岛和绿化、路灯、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五、合作模式:
 1. 本项目属于弱经营性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即由PPP项目公司实行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行为。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其中建设期预计2年,运营期预计3年。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道路路面的运营维护,合理对沿线综合管沟、管道收费作为特许经营阶段的项目公司经营性收入。此合作模式核心内容为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政府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和运营维护的绩效向项目公司付费。
 2. 在合作期限内,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指定梅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为梅州市政府方代表公司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下穿隧道、水沟(雨污分流体制)、地下综合管沟、管道、交叉口渠化岛和绿化、路灯、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2015年5、6、7月,下同)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备案);
 4.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须是具有满足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企业或属独立法人机构授权的分支机构,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5年8月5日起至2012年8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五楼)综合部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壹份,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2015年5、6、7月,下同)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7)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资格预审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梅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邮编:514000
    邮箱:2398936@163.com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江南裕安路18号
 3、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3-212212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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