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巴马瑶族自治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YLHCG20153001-BM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15〕201号文等批复了初步设计,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下达了 巴马瑶族自治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投资 3077.35万元,,项目法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5〕40号,现对该项目的热镀锌钢管、PE100级给水管、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河池市巴马县境内 。
交货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采购包括国标热镀锌钢管、PE100级给水管、二氧化氯消毒器等,分三个标段,具体为标段一:DN20国标热镀锌钢管18498m、DN25国标热镀锌钢管69906m、DN32国标热镀锌钢管48534m、DN40国标热镀锌钢管9966m、DN50国标热镀锌钢管12060m、DN65国标热镀锌钢管2538m、DN80国标热镀锌钢管192m,合同价估算约281万元;标段二:De32(1.6Mpa)PE100级给水管5400m、De40(1.6Mpa)PE100级给水管25600m、De50(1.6Mpa)PE100级给水管2400m、De63(1.6Mpa)PE100级给水管10200m、De75(1.6Mpa)PE100级给水管600m,合同价估算约64万元;标段三:二氧化氯消毒器(正压,日消毒能力5-200吨)7台,二氧化氯消毒器(负压,日消毒能力5-200吨)40台,合同价估算约26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费用和保管费用。本项目热镀锌钢管和PE100级给水管仅采购货物,不包括安装;二氧化氯消毒器包括货物采购和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上注明要有投标管材的商标名,并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塑料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上注明要有投标管材的商标名,并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具有PE塑料管型式试验报告。
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一体化净水器及消毒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消毒设备持有由省级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标段一,þ有要求:近3年(2012年至今),具有 热镀锌钢管 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标段二,þ有要求:近3年(2012年至今),具有 PE100级给水管 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标段三þ有要求:近3年(2012年至今),具有消毒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5其它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8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 8 月 10 日至 1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负责人:姚工、谭工,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将打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装入匿名信封封存交与交易中心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⑷《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 9 月 1 日上午 9 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巴马镇新建路26号
邮 编:547500
联 系 人:黄敏
电 话:0778-621356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新建东路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陈超亮、玉兰
电 话:0778-2259865
传 真:0778-2259802
电子邮箱:gxhchx@163.com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小蒋 小谭 电话:0778---2302718
邮箱:hc2306908@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8--2290116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五 年 八 月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