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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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沙溪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编号:GZJC2015020G;采购表编号:sx(2015)029;
二、 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采购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编制《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沙溪镇环境质量调查报告》,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采购预算:¥1,300,000.00(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08月04日至2015年08月10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0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必须能协助采购人申报国家生态文明镇;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 本项目勘察现场时间及集中地点:
1. 勘察现场时间:2015年08月13日上午9:30;
2. 集中地点:请各投标人自行到达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沙溪分局,过时不候;
六、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08月11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02日08时30分至09 时30分;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2日09 时3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9号(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9月02日09 时30分;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中山四路9号)。
十二、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沙溪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0760-873301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9号
电 话:0760-89888081转8026
传 真:0760-89888002
电子邮箱:zsjc0760@163.com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