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用课桌凳等教学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用课桌凳等教学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具备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1、采购编号:DHLY-2015-08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单人课桌凳、单人凳子、办公桌椅、教师用床、教师生活柜、教师办公室隔断、转椅、学生双层床、学生生活柜、讲桌,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供货完毕
(4)质量标准:合格及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参数
(5)标段划分:
一标段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单人课桌凳(普通) | 张 | 3600 |
2 | 单人凳子(普通) | 个 | 3950 |
3 | 单人课桌凳(低) | 张 | 280 |
4 | 单人凳子(低) | 个 | 280 |
二标段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单人课桌凳(普通) | 张 | 2110 |
2 | 单人凳子(普通) | 个 | 2110 |
3 | 办公桌椅 | 套 | 50 |
4 | 教师用床 | 张 | 50 |
5 | 教师生活柜 | 个 | 50 |
6 | 教师办公室隔断、转椅 | 套 | 50 |
7 | 学生双层床 | 张 | 300 |
8 | 学生生活柜 | 个 | 65 |
9 | 讲桌 | 个 | 20 |
3、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货物的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2012年以来合同不少于两项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30万元;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开标时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应持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5、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6234222
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5237910980
固话(传真):0379-65263389
邮箱地址:dahualy3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