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仓房维修改造项目C包 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4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委托,就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仓房维修改造项目C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仓房维修改造项目C包
1.2采购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5】026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C包:移动式粮食清理中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备注
1 移动式粮食清理中心 3 1.清理量 55~105t/h
2.功率 (5.5+2.2+1.5×2+0.55×2)kw
3.移动性能 牵引行走,可任意转向
4.筛面尺寸 1800mm×2000mm
5.清选风量 6000m³/min
6.二次除尘风量 960m³/min
7.清理后原粮含杂率 <1.0%
8.粗杂去除率 ≥80%
9.小杂去除率 ≥70%
10.轻杂去除率 ≥83%
11杂质回收率 ≥98%
12.杂中含完整粮率 <1.0%
除尘装置排放粉尘浓度 <9mg/㎡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3 C包供应商应是所投包设备的生产商,同时为中央储备粮采购入围企业;
3.4 业绩要求:应提供2012年以来完成不少于20万元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3个(C包需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4.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询价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一楼(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4.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1公司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1-5月完税证明,2015年1-5月缴纳社保证明);报名C包的供应商还需提供中央储备粮采购入围企业证明;
5.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的询价保证金,详见询价文件。
7.询价有关信息:
7.1询价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询价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460659999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86928
2015年8月4日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仓房维修改造项目C包
1.2采购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5】026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C包:移动式粮食清理中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备注
1 移动式粮食清理中心 3 1.清理量 55~105t/h
2.功率 (5.5+2.2+1.5×2+0.55×2)kw
3.移动性能 牵引行走,可任意转向
4.筛面尺寸 1800mm×2000mm
5.清选风量 6000m³/min
6.二次除尘风量 960m³/min
7.清理后原粮含杂率 <1.0%
8.粗杂去除率 ≥80%
9.小杂去除率 ≥70%
10.轻杂去除率 ≥83%
11杂质回收率 ≥98%
12.杂中含完整粮率 <1.0%
除尘装置排放粉尘浓度 <9mg/㎡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3 C包供应商应是所投包设备的生产商,同时为中央储备粮采购入围企业;
3.4 业绩要求:应提供2012年以来完成不少于20万元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3个(C包需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4.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询价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一楼(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4.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1公司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1-5月完税证明,2015年1-5月缴纳社保证明);报名C包的供应商还需提供中央储备粮采购入围企业证明;
5.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的询价保证金,详见询价文件。
7.询价有关信息:
7.1询价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询价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通许县天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城北分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460659999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86928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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