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畜牧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畜牧局的委托,因第一次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鲁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LZC2015-Ag04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 ,超纯水定容一体机 ,胶体金检测仪等实验仪器一批;
B包: 原子吸收、紫外分光光度计、农残速测仪、微环境检测仪等实验仪器一批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应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档案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主要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5: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未来路东南蓝湾新城3号楼1单元105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⑥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鲁山县畜牧局
联系人:李局长 联系方式:18237522656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 垂询电话:0375-3501706 1307177301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未来路东南蓝湾新城3号楼1单元105号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