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设施设计与制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设施设计与制作项目(项目编号:ZHZDF-GK2015-B2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设施设计与制作项目;
2. 项目内容: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文化设施设计与制作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4. 报价上限: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本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发起之日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05日~08月1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4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25日09:00- 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5日09 :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一楼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邝老师 联系电话:13727090641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福路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2213166 传真:0756-2213166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