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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漯职院实训车间更换岩棉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09: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漯职院实训车间更换岩棉板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采购漯职院实训车间更换岩棉板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职院实训车间更换岩棉板项目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116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漯职院实训车间更换岩棉板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修缮,拆除原有复合板,安装岩棉板,面积2400平方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20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发售时间:20150805日至201508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贰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4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查(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0826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 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95-5983622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女士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箱:hnpxzx128@126.com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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