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供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供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业主为信阳同源水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供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ZYZB-SB2015056
2.3项目概况:新建水厂占地面积为20.55亩,新建取水泵站10座,敷设井群联络管3公里,输水管道8公里;新建净水厂一座,新建城区配水管网21.792公里,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招标范围:潜水泵及配电电动机、压力计、液压缓闭止回阀、电动及手动对夹式蝶阀、液位传感器、手动单轨小车、除砂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建工程;
3.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报名时间日期内)。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5年 8 月 5日至2015年 8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1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留壹套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3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同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8376807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6-813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