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PP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4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HHZB2015335
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已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特许经营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实施机构(招标人)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本项目已于2015年7月6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5年7月27日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审小组评审共有5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资审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云南省蒙自市、个旧市
3.建设规模:起自蒙自市新安所镇,止于个旧市鸡街镇,接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路线综合里程全长约38km
4.估算总投资:约40亿元
5.建设工期:3年
6.特许经营年限:30年
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对新安所至鸡街段高速公路进行投资,政府或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持70%股权,政府方(或其授权主体)持30%股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5%,注册资本金暂定2亿元,按双方占股比例注资。授权主体授予SPV公司30年的特许经营权,本项目按PPP方式运作。
3.1获取时间: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各投标单位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2获取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3.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3.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1递交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0:00。
4.2递交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车管所对面)。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10:00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网站(www.jtj.hh.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招标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喻波 | 法定代表人: | 秦臻 |
地 址: | 蒙自市兴盛路 | 地 址: |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
邮政编号: | 661100 | 邮政编号: | 661100 |
联 系 人: | 张睿 | 联 系 人: | 郭常兴、杨玲 |
电 话: | 0873-3733221 | 电 话: | 0873-3038448、3799056 |
| | 传 真: | 0873-3033570 |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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