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监理项目(分施工和监理两包)招标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的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监理项目(分施工和监理两包)在国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JSZC-XM201507072074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监理项目(分施工和监理两包)
四、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
五、采购人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25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88931496/88931689(徐老师)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3,130,000元
十一、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监理项目(分施工和监理两包)
第一包: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预算控制金额:3,030,000元
第二包: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校园文化建设监理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00,000元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实质性条款):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本企业(需提供项目经理(个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5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以作证明),并具有建筑工程建筑师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施工企业《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参加本项目第二包的单位不得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第一包的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9)参与本项目第二包的投标单位应符合以上(1)(2)(7)(8)条款要求,此外还需要: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二. 购买标书要求:第一包:提供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第二包:③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上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三.购买标书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2:0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同时安排现场踏勘。
十六、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七、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投标保证金:第一包30,000元,第二包1,000元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时递交“收退保证金协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如做汇款,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SJSZC-XM201507072074),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862012周灵。
二十、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 款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2000134090088140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
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电话/传真:(010)68878644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