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监狱南屿新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4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闽江监狱委托,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闽江监狱南屿新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0814-14011123
2、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南屿新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食堂厨房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173833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7)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9)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8月4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17300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5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8月25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会议室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闽江监狱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联系人:福建省闽江监狱
联系电话:059122198063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西区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开户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4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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