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单位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庄浪县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单位资格二、招标文件编号:LZ2015/ZL-GK045(Z)
三、采购范围:庄浪县18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和5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辅材料的供应
四、采购内容:
第一包:大米供应 第二包:小麦面粉供应
第三包:食用植物油供应 第四包:鲜鸡蛋供应
计划供餐人数及采购计划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期限
第一阶段:2015至2016学年。
第二阶段:2016至2017学年。(第一阶段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阶段合同)。
六、资金来源
采购方所属学校食堂自筹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在庄浪县域内有固定的、规范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设备;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者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5.能提供所供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 地点: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9号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综合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时之前送至开标现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9号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庄浪县教育局
联系人:贺永红 联系电话:0933-6621512,13993319865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13893492823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4日